我 所 认 识 的 沈 炳 麟 先 生

浙 江 童 田 村

         
 

  浙江省“爱乡楷模”、香港同胞沈炳麟先生,是我最敬仰的一位长者。数十年来,他在捐资办学,赈灾、兴办公益事业中,展示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熠熠生辉。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因工作需要,曾经多次陪同沈炳麟、冯月娥夫妇,到本省各地的山乡、灾区考察,安排他们的捐资项目,并向他们作过采访。因此,对他们的人生经历和追求,有了一些了解。

   本文便谈谈我的认识。

         ( 一 )

   沈炳麟, 1914 年 9 月 14 日 ( 农历 ) 出生于宁波市,祖藉湖州市 ( 原吴兴县 ) 。他原在浙江、上海等地经营麻帽 ( 又名金丝草帽 ) 出口贸易, 1948 年赴香港经商,一位殷实的企业家。

 1986 年 12 月,在一次交谈中,他曾对我说:“我在 70 岁以前,主要精力放在事业上。现在,要转到办公益事业方面。”并说:“人到了老年,就想为社会多做点好事。”目前,他已捐出人民币 2 亿多元,近 1400 多个项目,惠及全国 27 个省 ( 区 ) 、市,曾经被评为全国的“扶贫状元”,是著名的慈善家。

 

  说起慈善家,他们有别于社会革命家。他们的基本特征,是以自身的善言善行来感化周围的人,不采取其他激烈的行动。他们的宗旨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从其宗旨来说,也应该是社会革命家所冀求的理想境界。先烈李大钊曾经说过:“人类应该相爱互助,可能依互助而生存,而进化。”从这点上说,社会革命家和慈善家都有共识。
原浙江省省长沈祖伦(右)接见沈炳麟先生(左)
 

 

  沈炳麟为什么会迈进慈善家的行列?因为,他有一个富有个性的人生经历。

  他早年丧父,但父亲“积财不如积德”的家训,为少年沈炳麟奉为人生的坐标。 1950 年,在祖藉吴兴县捐资兴建第一所小学时,就以他父亲庆同先生的名字命名,后来在各地办学,也都命名为“庆同教学楼”,既是缅怀和纪念先人,也体现了父辈“积德”的遗训。这个德是“善德”,便是“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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