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爱乡楷模”、香港同胞沈炳麟先生,是我最敬仰的一位长者。数十年来,他在捐资办学,赈灾、兴办公益事业中,展示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熠熠生辉。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因工作需要,曾经多次陪同沈炳麟、冯月娥夫妇,到本省各地的山乡、灾区考察,安排他们的捐资项目,并向他们作过采访。因此,对他们的人生经历和追求,有了一些了解。
本文便谈谈我的认识。
( 一 )
沈炳麟, 1914 年 9 月 14 日 ( 农历 ) 出生于宁波市,祖藉湖州市 ( 原吴兴县 ) 。他原在浙江、上海等地经营麻帽 ( 又名金丝草帽 ) 出口贸易, 1948 年赴香港经商,是一位殷实的企业家。
1986 年 12 月,在一次交谈中,他曾对我说:“我在 70 岁以前,主要精力放在事业上。现在,要转到办公益事业方面。”并说:“人到了老年,就想为社会多做点好事。”目前,他已捐出人民币 2 亿多元,近 1400 多个项目,惠及全国 27 个省 ( 区 ) 、市,曾经被评为全国的“扶贫状元”,是著名的慈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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