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捐赠原则和要求
沈炳麟先生创办的应善良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应善良”)的捐赠宗旨是: " 扶贫救灾,雪中送炭,好事大家办,好事要办好 " ,扶贫救灾又以救急为主。
“应善良” 捐资不附带任何条件,但选择对象是有要求的,主要有二点:一是客观条件,即贫困地区,是指国务院、省(市、自治区)颁布的贫困县,这是基本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更重要一点是主观条件,即受助地区的领导重视,能实事求是,真诚与沈先生合作,真心实意地为当地人民造福,把“应善良”捐建的项目办好。
申请捐助的项目应从实际出发,不贪大求全。由于沈先生个人财力有限,因此好事应由大家一起办。“应善良”捐助一部分,起个带头作用,主要还是要依靠当地政府的关心,侨务部门和教育等部门积极协助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一、 “应善良”对贫困地区的资助是无条件的,但对工程是有要求的。在建造过程中,要保证质量,降低造价,能节约的地方尽量节约,以达到 “ 少化钱,多办事,办好事 ” 的目标。为此,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 、要发动当地人民自愿义务劳动,为大众造福,以降低建筑成本;
2 、要协助受益方,争取建筑材料优惠价;
3 、要与承建单位协商,为了大众福利,应适当降低利润;
4 、要减免税金。
工程立项后要讲信誉,应按时完成,不得拖延。协议施工期限是由受益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在和我方签订捐资协议时,还可(留有充分余地)放宽一、二个月,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以后,要求受益方加强管理,订立具体管理措施,使捐建的项目能长期充分发挥社会效益。除此之外,“应善良”别无他求。
二、 “应善良”所拨的捐资项目指标,省级侨办应相对集中安排在若干地区范围内,以便管理和“应善良”考察。每个县(市、区)同时我方只考察一个项目。“应善良”明确表示,捐建以教育为主,事先请当地有关领导实地了解并选定一个属于严重危房的小学作为我方考察对象。凡班级不满 5 个,学生不满 150 人的小学,由于规模过小,我方不予考虑。
三、 已经动工的项目不予考虑。“应善良”认为,对方既能动工,说明他们对建设所需资金已有安排,不需他人帮助。
四、 如果学校危房在我方实地考察之前自行拆毁的,也不予考虑。自然倒塌的危房,如最近发生的,也要尽量保持原状,以待我方前往考察。
五、 目前不考虑中学危房,只考虑捐资改造小学危房。
六、 送选项目应首先考虑是否属严重教学(教室、教师办公室)危房,当地政府确能通力合作解决配套资金的。如另选新址建造校舍的,必须办妥所需面积的征地工作。
七、 如有在建项目的县、市、区暂缓考虑新项目,待项目完工后,视工程质量情况再定是否继续捐资新项目。
八、 如确属严重危房,“应善良”亦只考虑帮助改建普通教室和适当间数的教师办公室。至于电脑室、图书室、音乐室、仪器室、会议室、师生宿舍等辅助用房则不予考虑。这不是说这些辅助用房不需要,而是由于沈先生个人财力有限,只能帮助改建最主要的教室和教师办公室,凡事应量力而行,不贪大求全。
九、 “应善良”只帮助解决小学目前存在的实际困难,至于今后小学的发展需要,“应善良”亦无力顾及。“应善良”强调,凡捐资改造的校舍必须纳入当地教育部门布局规划 --- 长期使用、保留的学校,以免造成浪费。
十、 考察项目勿须考虑道路难行而影响项目的选送。我方代表前往考察时,受益方不要讲排场,不要组织学生或群众迎送。
十一、在我方未考察前,请填写《申请资助表》二份,表列内容必须详细填写,附件要求必须全部备齐。
十二、接待沈炳麟先生代表时,“应善良”提出以下二点要求:
1 、食宿注意清洁卫生,不要铺张浪费。
2 、不向代表赠礼品或土特产品,否则,将不考虑所提项目。总之,双方均应本着 " 能省则省 " 精神,以 " 力求节约 " 为原则。
注:“应善良”捐资乡镇卫生院,参照本《原则和要求》执行。
捐资工作顺序
1 、由各省(市、自治区)侨办挑选符合我会原则要求迫切需要的项目,以书面形式报上办事处。 2 、上海办事处进行项目初审,提出初步意见。 3 、报“应善良”理事会审核,筛选符合要求的项目。4、通知各省(市、自治区)侨办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填写正式“申请表”,连同所需附件一并报上海办事处复审。5、上海办事处认为无疑问,报"应善良"理事会审核批准考察。 6 、双方拟定考察日程,基金会派二位工作人员实地考察,并进行已建 学校落成、回访工作,拟考察报告。 7 、上海办事处将考察工作实情报“应善良” 理事会审批。8 、合格后通知对方(省、地区侨办)与受赠方县政府签订《捐资意向书》。9 、县政府领导在三月内到上海办事处签订《捐资协议书》。
救灾工作顺序
1、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省级侨办向上海总部通报灾情。2、上海总部核实灾情后向沈先生报告并提出救灾建议。3、沈先生下拨救灾项目指数。4、通知受灾省侨办上报材料。以下顺序参照《捐资工作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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